首先以欧洲认定方式为例,《欧洲危险废物名录》中针对20个不
同行业共列举出849种废物,其中404种被认定为危险废物,编号前以“*”标注,其他则认定为一般固体废物。该名录中皮革业废弃物均列在编号0401范围内,此代码下,含铬污泥及蓝皮边角料均没有被归类为危险废物范畴。
再来看美国的认定方式,美国根据“资源保存及回收法案”制定的“联邦法规”第261部分明确规定,对于含三价铬的皮革碎料不作为危险废物。相关证明摘要如下:
ⅰ、满足下述情况的将不视为危险废物
①铬含量在废弃物中完全(或几乎完全)为三价铬,
②废弃物来自制革过程中完全(或几乎完全)使用三价铬,
③废弃物通常在非氧化条件下进行处理。
ⅱ、满足以上三种情况的废弃物主要指:
①来自皮革行业的铬(蓝皮)屑,
②来自皮革行业的铬(蓝皮)削匀边角料,
③来自皮革行业的磨革粉,
④来自皮革行业废水下水道格栅过滤废弃物,
⑤来自皮革行业废水处理厂污泥,
⑥来自皮革行业废水处理厂淤泥,
⑦来自皮革行业的废皮革碎料,……
同处亚洲的日本又是如何判别含铬皮革碎料的呢?经调研,日本目前对于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中只针对含六价铬工业废弃物,其浸出标准为Cr6+<1.5mg/L,因此对于仅含三价铬的皮革碎料在日本被视为一般工业废弃物进行处理。
另外,台湾地区现行的《有害事业废弃物认定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铬及其化合物(总铬)的管制对象不包括制造或使用动物皮制革所产生的废皮粉、皮屑及皮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