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务部今天举行的专题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RCEP生效实施以来,海关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为企业尽享协定优惠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据介绍,截至1月25日,我国出口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共24695份,货值92.5亿元,主要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黄酒、鞋靴等。267票RCEP项下进口货物顺利通关,货值4.6亿元,主要享惠商品为贱金属、化工品、润滑油等。
海关总署出台了《RCEP项下原产地管理办法》,对RCEP项下享惠货物的原产资格、运输规则、进口申请享惠程序、出口原产地证明出具及核查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RCEP原产地规则实现了国内立法转换。
目前,原产地证书自动审签系统实现了365天、每天24小时“即报、即审、即领”,审核效率提升至“秒级”,极大地节约了企业进出口时间成本。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支持自助打印。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 邸杰: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开放输韩国、马来西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同时与RCEP各成员方一同推进原产地电子联网,进一步提升企业进出口便利化程度。
与此同时,《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已经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无需申领原产地证书,为企业出口提供了极大便利。截至1月25日,认定经核准出口商107家,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306份,货值1.3亿元。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 邸杰:当企业在国内外遇到享惠受阻的情况时,可以向海关及时反映情况,海关将通过与各RCEP成员方建立的通关协调机制,以及与商务部、贸促会建立的三部门自贸实施工作机制,在进出口两端尽快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