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含铬皮革废料的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70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含铬皮革废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