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加拉国国会环境、森林、气候变化部常任委员会决定,将根据环保标准,对萨瓦尔制革工业区内140 家企业分三类进行管理。三类企业的认定标准:拥有自己的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厂的制革企业,被认定为第一类;从未获得环境许可,且不遵守排放标准要求的制革企业,被列为第二类;其余企业被列为第三类。被列为第二类的企业将限期1个月内予以关停,有关部门将取消其营业执照;被列为第三类的企业将限期6 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环境标准后,方可重新开业。相关名单将在下月的议会委员会会议上予以公布。目前,萨瓦尔制革工业区日排放污水4 万立方米、产生固体废物2.5 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