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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

2022-09-28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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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将从“扩围、提质、增效”三方面发力,推进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有效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机制性保障,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束珏婷介绍,入世20多年来,我国的自贸“朋友圈”不断扩大,自贸协定内容日益丰富,水平不断提升,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初步形成。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自贸伙伴覆盖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洲和非洲。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外贸总额35%左右。

对于下一步的具体举措,束珏婷表示,一是进一步扩大范围。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进程,与协定成员国开展磋商,保持密切沟通;全面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谈判,力争尽早正式加入;继续推进与海合会、厄瓜多尔、尼加拉瓜、以色列、挪威及中日韩等自贸协定谈判和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等升级进程,与更多有意愿的贸易伙伴商签自贸协定,共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二是进一步提升水平。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零关税比例,放宽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新规则议题谈判,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三是进一步增强实效。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为契机,加大对自贸协定的宣介、推广、培训,提升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让协定更好更快惠及企业和人民。

RCEP生效实施后首次部长级会议于9月17日在柬埔寨举行。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视频发言中指出,实施好RCEP有助于深化区域经贸合作,巩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构建更加便利和友好的区域营商环境。

王受文表示,中方高度重视RCEP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量实施协定,采取一系列举措帮助广大企业更好理解和利用RCEP政策。愿与各方一道,积极开展交流互鉴,共同提高协定实施效果。

王受文同时提出,希望各方按照协定规定为RCEP生效后18个月开放对新成员的加入作好准备。中方支持东盟在RCEP的中心地位,愿与各方深化经贸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繁荣发展,为区域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责任编辑人:冉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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